北京2016年将启用积分落户政策

时间:2015-12-22 17:31:55 来源:网络 点击:0

北京市积分落户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依据该意见稿,今后有失信、违法、弄虚作假行为者,很难在北京落户。北京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将企业信用记录写入落户政策的城市,对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具有重要意义。

该意见稿规定,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共十项,由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构成,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导向指标包括职住区域、疏解行业就业、创新创业、专业技术职务、纳税、信用记录、守法记录。

该意见稿特别规定了信用记录指标及分值: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息、商品服务质量不合格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作为其法定代表人或户主的申请人,每条记录减12分。

该意见稿还规定,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申请人,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该意见稿还规定,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经有关部门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也就是说,弄虚作假者将失去申请北京落户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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