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日期】2007/01/25【颁发文号】京建租〔2007〕98号【失效日期】 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纠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现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纠纷投诉处理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京城网 ( 京ICP备05059162号 )
GMT+8, 2025-12-14 07:4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