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京城论坛 首页 房产频道 房产资讯 查看内容

12月起北京严禁房企收存预售资金

2010-11-4 23:02| 发布者: 李京| 查看: 242| 评论: 0

摘要: 北京昨天出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此《办法》将于12月1日起实行。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购房人按照商品房

北京昨天出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此《办法》将于12月1日起实行。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购房人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购房款。该办法的实施,是保证购房人权益不受侵害的一项重要举措。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将冲击开发商的资金链。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京城网 ( 京ICP备05059162号 )

GMT+8, 2025-12-16 04:09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