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保中心8月29日下发通知,2017年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即将启动。北京城镇居民医保针对的对象包括城镇老年人、城镇无业居民、学生儿童三类人群。手续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应在参保期限的每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 2017年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缴费期限为今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北京市社保中心明确三类人群的缴费标准,比照2016年度标准未变: 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60元; 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6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北京市社保中心提醒,此次参保期限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手续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应在参保期限的每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使用个人结算账户为“医扣”借记卡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0元钱;采取现金缴费方式的,应按照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各类学校与托幼机构(简称:参保单位)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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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2-16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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