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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家可报销医疗费用的养老院名单

2009-7-17 00:33| 发布者: 李京| 查看: 195| 评论: 0

摘要: 日前,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公告,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等地的10所老年公寓医务室,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入住这10所老年公寓并在医务室就医的参保老人,可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了。这是本市首次把养老院医务室纳入医疗保险报销

日前,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公告,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等地的10所老年公寓医务室,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入住这10所老年公寓并在医务室就医的参保老人,可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了。这是本市首次把养老院医务室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据了解,此举主要是为解决入住老年公寓的参保人员医疗费报销问题,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民政部门推荐,市、区医疗保险部门对这10家养老院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经研究决定,同意将这10家老年公寓医务室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可报销医疗费用的养老院是:朝阳区圣泽峰老年公寓、丰台区康馨敬老院、丰台区卢沟桥社会福利中心、石景山区民族养老院、海淀区温泉镇敬老院、海淀区东岳老年公寓、大兴区红星敬老院、大兴区泰福春老年公寓、大兴区清源弘福达养老服务中心、昌平区十三陵温馨老年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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