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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事业捐赠机构介绍

2009-7-17 00:34| 发布者: 李京| 查看: 207| 评论: 0

摘要: 办事项目: 负责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仓储、消毒、整洗、包装、运输等工作;负责接收和管理捐赠资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的积压物品变卖后所得资金的管理工作;指导区县接受捐赠工作。 办事机构: 市、区县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直接到辖区内接

办事项目:

负责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仓储、消毒、整洗、包装、运输等工作;负责接收和管理捐赠资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的积压物品变卖后所得资金的管理工作;指导区县接受捐赠工作。

办事机构:

市、区县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直接到辖区内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进行捐赠:

2.在北京捐赠网http://bjjz.bjmzj.gov.cn预约捐赠业务:

(1)赴户受赠:即您在本平台填写相应的预约捐赠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预约单号,中心工作人员会根据您填写的预约信息,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您进行电话的确认,确认后会根据电话确认的具体情况,安排人员到您确认的地点去取您要捐赠的款物,并为您办理相关手续。(此项服务由于目前接受捐赠人员和车辆较少,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的大宗捐赠和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方便的群体,今后如车辆及人员增加,此项服务的范围会逐渐增大。)

(2)自行送捐:即您在本平台填写相应的预约捐赠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预约单号,您自行把捐赠款物送到预约进行办理的捐赠中心,根据系统给您的预约单号,经过工作人员的清点后,更加快捷的为您开具捐赠证明、证书等,不用在现场再填写捐赠登记表。

(3)热线电话:63562755进行捐赠预约,中心工作人员在本平台填写相应的预约捐赠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预约单号,同时会根据电话确认的具体情况,安排人员到您确认的地点去取您要捐赠的款物,并为您办理相关手续。(此项服务由于目前接受捐赠人员和车辆较少,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的大宗捐赠和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方便的群体,今后如车辆及人员增加,此项服务的范围会逐渐增大。)

办理依据

《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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