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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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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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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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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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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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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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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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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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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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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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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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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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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证持有者有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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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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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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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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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超越或变更卫生许可证上核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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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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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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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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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制度不落实,无自查及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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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一项制度、制度不完善或制度不落实扣1分 , 最多扣5分;每月至少要有2次全面自查记录,并有相应处理结果,缺一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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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关键项,不足12分不评A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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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人员(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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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专、兼职卫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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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扣5分;无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扣10分;应设食品检验室的单位无检验室或食品检验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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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关键项,不足 10分不评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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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培训(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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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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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缺1人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扣2分,缺1人培训合格证明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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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卫生(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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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人员的健康状况不合格(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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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人员出现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耳、眼、鼻溢液、黄 疸等症状未离岗,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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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关键项,扣分不评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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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人员个人卫生不良(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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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穿清洁的工作衣帽等扣2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手未保持清洁等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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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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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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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内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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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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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布局(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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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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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堆(场)等污染源未达到规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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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的垃圾堆(场)等污染源在2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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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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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布局(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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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更改已核定的面积、设施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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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对卫生许可时已核准的面积、设施与布局进行改建、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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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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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场所未按原料、半成品、成品顺序予以布局(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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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或半成品与成品的加工顺序存在交叉或返流一项扣5分,原料与半成品的加工顺序存在交叉或返流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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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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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2以上单位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不符合《餐饮业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小型餐饮业餐厨库房比不足1:0.8:0.2,厨房使用面积小于12m2;200m2以下的送餐企业加工间或主副食烹饪间不足30m2(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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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m2以上餐饮单位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不符合《餐饮业与集体 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小型餐饮业餐厨库房比不足1:0.8:0.2 ,厨房使用面积小于12m2;200m 2以下的送餐企业加工间或主副食烹饪间不足30m2 。不合格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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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每餐最大允许供应量与其加工面积不相适应,小于30m2供应职工餐(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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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面积小于30m2 ;食堂每餐最大允许供应量与其加工面积不符合《餐饮业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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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关键项,扣分不评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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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食堂每餐最大允许供应量与其加工面积不相适应;小于50m2供应学生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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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面积小于50m2 ;实际供应量超出限定供应量(加工总面积每50m2供应量为100人,每增加100人面积增加小于25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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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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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食品原料及 食品添加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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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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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法渠道购进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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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法渠道购进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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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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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索证;无验收制度,未建立台帐(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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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无购货凭证或未按规定索证,一件扣2分,此项扣分不超过6分,扣完为止;无验收制度或未建立台帐一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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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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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非食品混放;食品存放未隔墙离地、分类分架;退货食品无标志;未按 标识所要求的条件存放(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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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不专用;食品存放未隔墙离地、分类分架;退货食品无标志;食品未按照 标识或规定所要求的条件存放。每一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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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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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其原料,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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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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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亚硝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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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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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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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的送餐食品外包装标识未按规定标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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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的送餐食品外包装标识未标注生产单位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进食时 限等内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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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送餐企业评定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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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型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无标识或标识不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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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未按规定标示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批号、保质 期等内容,一件不合格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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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与设施(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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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环境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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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壁瓷砖(墙裙)、天花板存在脱落、不洁等现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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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壁瓷砖(墙裙)、天花板有不洁或脱落现象。一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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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关键项,总分不足10分不评 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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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内外环境不整洁(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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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外环境与内环境(包括地面、墙面、台面等)不整洁,一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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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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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齐全有效的“三防”设施,有鼠害、虫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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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防鼠、防虫害等设施使用不当或不完备,有鼠害、虫害等,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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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盥洗 及通风设施(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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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更衣、盥洗、通风设施或设施不全及设施不能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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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更衣、盥洗、通风设施一项扣2分;设施不全或不能正常运转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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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存放(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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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垃圾存放设施,废弃物存放容器未密闭、外观污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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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相应的存放垃圾和废弃物排放的设施;废弃物盛放容器不密闭,外观污秽不洁,一项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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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过程一般卫生要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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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及原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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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回收后的食品(辅料)及其它禁止生产经营的食 品及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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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腐败变质及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其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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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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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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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加工间未按肉类、水产品、蔬菜原料分设加工区域和洗涤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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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设施一项扣5分,未分开设置扣5分,无标记一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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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粗加工的此项合理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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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储存(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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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冷藏冷冻设施或不能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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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冷冻设施与餐饮规模不相适应,设施不够扣3分;冷藏温度应低于10 ℃ ,冷冻温度应低于零下10 ℃,一项不达标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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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要求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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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超过2 小时的食品,未存放在10℃ 以下或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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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未存放在10℃以下或60℃以上,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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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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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熟制加工的食物未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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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未烧熟煮透,中心温度未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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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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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餐隔夜的热加工熟制品食用前未充分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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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餐隔夜的熟制食品食用前未充分加热,中心温度未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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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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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污染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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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存在交叉污染(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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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设施内及其他食品存放场所将原料或半成品与成品进行混放,存在交叉污染。一项扣10分。原料与半成品混放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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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关键项,不足 16分不评为A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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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炊用具、容器混用、未定位存放,保持清洁(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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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食工用具、容器不洁、无标记或与食品原料、半成品的工用具、容器混用,一项扣10分;用于原料、半成品的工用具、容器不洁、或标识不清、混用,一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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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间卫生要求(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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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荤间(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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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荤间面积要求不符合《规范》要求(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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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荤间面积要求不符合《餐饮业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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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未经营冷荤的此项合理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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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处未设预进间(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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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进间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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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洗手消毒设施,无二次更衣设施(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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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洗手消毒设施扣2分,无二次更衣设施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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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用非手动式水龙头(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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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手动式的水龙头,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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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配备空气消毒装置,安置不当及照度不够、使用不当(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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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空气消毒装置扣5分;消毒装置安置不当、照度不够、使用不当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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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配备降温措施,室温>25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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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荤间内无降温措施,或室温高于25℃,扣5分;采用非独立空调降温,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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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足够的食品冷藏设施或不能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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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足够的冷藏设施,冷藏设施不能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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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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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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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开合的食品输送窗,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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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操作前手未清洗消毒(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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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操作前未进行手的清洗消毒,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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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洗净消毒;带入凉菜间的食品原料 未经洗净处理;带外包装的食品未除去外包装带入冷荤间(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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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洗净消毒;带入凉菜间的食品原料 未经洗净处理;带外包装的食品未除去外包装带入冷荤间,一项不合格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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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用炊具、容器未经清洗消毒,或消毒工序、药物配比浓度或消毒温度、效 果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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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用炊具、容器用前未经消毒;消毒程序、药物配比浓度或消毒温度、消毒 后效果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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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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裱花间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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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处未设预进间(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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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进间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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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未经营裱花的此项合理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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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洗手消毒设施,无二次更衣设施(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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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洗手消毒设施扣2分,无二次更衣设施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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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用非手动式水龙头(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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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手动式的水龙头,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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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配备空气消毒装置,安置不当、照度不够、使用不当(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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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空气消毒装置扣5分;消毒装置安置不当、照度不够、使用不当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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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配备降温措施,室温>2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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裱花间内无降温措施,或室温高于25℃,扣5分;采用非独立空调降温,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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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足够的食品冷藏设施或不能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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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足够的冷藏设施,冷藏设施不能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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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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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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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开合的食品输送窗,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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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操作前手未清洗消毒(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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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操作前未进行手的清洗消毒,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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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洗净消毒;带入裱花间的食品原料 未经洗净处理,带外包装的食品未除去外包装带入裱花间(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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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洗净消毒;带入裱花间的食品原料 未经洗净处理,带外包装的食品未除去外包装带入裱花间,一项不合格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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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用炊具、容器未经清洗消毒,或消毒工序、药物配比浓度或消毒温度、效 果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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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用炊具、容器用前未经消毒;消毒工序、药物配比浓度或消毒温度、消毒 后效果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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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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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餐间(送餐企业和有分餐的集体食堂)(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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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处未设预进间(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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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进间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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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送餐企业和有分餐的集体食堂评定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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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洗手消毒设施,无二次更衣设施(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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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洗手消毒设施扣2分,无二次更衣设施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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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用非手动式水龙头(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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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手动式的水龙头,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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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餐人员操作前未进行手的清洗消毒(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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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餐人员操作前未进行手的清洗消毒,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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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配备空气消毒装置,安置不当、照度不够、使用不当(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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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空气消毒装置扣3分;消毒装置安置不当、照度不够、使用不当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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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配餐台或配餐台与配餐量不相适应(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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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配餐台或配餐台数量不足,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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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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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开合的食品输送窗口,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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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间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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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用具未经清洗消毒(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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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用具用前未经清洗消毒 , 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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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未经营烧烤的此项合理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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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烧烤食品的腌制、烧烤卤肉和晾晒未设置专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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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烧烤食品的未分开设置腌制区域、晾晒区域和烧烤卤肉区域,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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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留样卫生要求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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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范围(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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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食堂、配送的集体用餐及重要接待活动的食品未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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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食堂、配送的集体用餐或重要接待活动的食品未留样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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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要求留样的此项合理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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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要求(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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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留样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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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容器未消毒、留样条件、留样时间不符合要求扣5分,留样量不足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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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消毒卫生要求(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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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消毒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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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不消毒;无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的 消毒设施(中小学校食堂无热力消毒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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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不消毒;采用化学消毒法,未设置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采用物理消毒法,无消毒设施或设施不能正常运转。(中小学校食堂无热力消毒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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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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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 消毒卫生要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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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涤剂、消毒剂不符合要求,消毒液配比浓度(或温度)、消毒程序、效果不 符合要求;餐饮具未采用热力消毒(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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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涤剂、消毒剂不符合要求,消毒程序未按要求进行或现场测药物浓度(或温度)不符合要求,扣10分;餐饮具未采用热力消毒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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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后餐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未保持清洁,或保洁不符合要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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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消毒餐饮具无专用保洁柜存放或保洁柜不洁、不能密闭、存放其它物品,扣5分;对已消毒餐饮具、容器进行感官检查,一件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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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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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台要求(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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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持清洁,餐具摆台在就餐前一小时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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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脏乱,餐具摆台过早,一项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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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餐企业及无餐厅的集体 食堂此项合理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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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设施(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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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有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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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内(含集体食堂)无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一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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