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已建成住宅楼房补建或更新邮政信报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4-15 18:28:14 来源:网络 点击:0

【颁发日期】2006/09/13【颁布单位】 京建物[2006]892号【失效日期】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研究本市邮政信报箱建设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北京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119期),确保已建成住宅楼房补建或更新信报箱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已建成的住宅楼房,凡未安装邮政信报箱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补建,已有的老式邮政信报箱(包括一口箱)要进行更新,此项工作在2007年底完成。信报箱补建或更新工作涉及诸多产权单位,资金落实难度大,应先易后难,分步推进。2006年,先从有经济支付条件的单位入手,重点对2000年后投入使用的住宅楼房,中央和部队在京单位、大专院校、市和区级机关、中央和市属大型国有企业所属住宅楼房,直管、破产企业、严重亏损企业、产权归属难以确定的住宅楼房,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楼房等近6000栋住宅楼房进行信报箱补建或更新工作。信报箱补建或更新清册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各区县建委。

二、信报箱补建或更新工作以“依法建设、政府推动、产权单位出资”为指导方针。各区县政府应建立相应的联系协调机制,综合协调各产权单位,建设资金。各区县建委要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和督促辖区内住宅楼房产权单位实施补建或更新信报箱工作,会同区财政、国资、邮政及街道等单位联合认定产权单位经济状况,经区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建委、市财政局,确定财政补贴资金。

三、邮政信报箱的建设标准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区及住宅楼房邮政信报箱》(DBJ01-609-2002)和《北京市住宅信报箱图集》(京OISJ40)的规定。产权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标准和图集中规定的材料、样式、规格、型号及构造。

2001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楼房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YZ/T0061-2001)中规定的材料标准执行。采用冷轧钢板为材料的信报箱应安装在楼内,其钢板的厚度要达到1.2mm-1.5mm,箱体表面涂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YZ/T0061-2001)第6章中的规定。

四、信报箱的生产和安装单位由住宅楼房的产权单位、建设单位自行确定。市建委、市邮政局分别通过“北京建设网”(http://www.bjjs.gov.cn)、“北京邮政在线网”(http://www.bjpost.gov.cn)公示16家取得信报箱生产资质的厂家名单。

五、各产权单位和建设单位要积极进行信报箱补建或更新工作,对逾期或不按要求实施补建或更新信报箱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关于研究本市邮政信报箱建设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

附件2:16家信报箱生产厂家名单。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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