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人民法院

平谷区人民法院
地址:平谷区府前西街21号
邮编:暂无
电话:010-69962449 69969362
网址:http://pgqfy.chinacourt.org/
地区:8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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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人民法院介绍

平谷区位于北京市区的东北方,处在京、津、冀三省市的交汇处,是全国生态示范区,有“京东绿谷”之美誉。辖区面积1075平方公里,人口40万人,与香港的面积和澳门的人口极其相似。因其东、南、北三面环山,中间为平原谷地,故得名平谷。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平谷区府前西街21号。其成立于2002年4月18日,前身平谷县人民法院于1949年9月设立,第一任法院院长由县长刘松林兼任。

平谷区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审理辖区内的刑事、民商事、行政一审案件;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负责本院已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和有强制执行效力的非诉讼法律文书的执行。

全院现共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民一、民二、民三)、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庭,并按照“两便”原则设立王辛庄人民法庭、峪口人民法庭、大华山人民法庭、金海湖人民法庭、东高村人民法庭五个派出法庭,负责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设立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法官管理、政治教育、法学理论培训、审判实践中适用法律问题研究及后勤服务、警务保障等事务。全院现有在编人员187人(包括政法行政编171人、事业编16人),书记员、法警和其他工作人员等105人。其中,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的共计169人,占正式在编干警总数的90.37%。

平谷法院现址建筑工程于2000年3月筹备,同年5月16日奠基,2002年9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法院位于府前街西端北侧,背靠新开街,南、西、北三面环路,交通便利。占地总面积19500平方米,办公、审判楼等建筑总面积14763.38平方米,总高度26.45米,共设大、中、小法庭19个,其中大法庭设旁听席位358个。

平谷法院下设的峪口人民法庭、大华山人民法庭、金海湖人民法庭、东高村人民法庭已于1997、1998年先后搬入各自的现址办公。2007年5月,平谷法院派出法庭装修改造工程完工,整洁一新、设备完善的办公楼投入使用,彻底改善了法庭的办公环境,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适应了公开审判和提高审判效率的需要。王辛庄法庭重建工作正在筹备中。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本院文书、档案、会务、接待工作;人民陪审员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院财务装备,负责办公现代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政治处: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群团工作。政治处下设干部科,负责干部人事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组宣科,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党务工作;教育培训科,负责教育培训工作。

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刑事案件。

民一庭: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

民二庭: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

民三庭: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

派出法庭: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

行政审判庭: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立案庭: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处理来信来访。

审判监督庭:审查处理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立案庭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执行庭: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负责执行的法律文书、裁决的执行事项。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研究室:负责本院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承担本院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司法统计工作。

法警大队:负责司法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犯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庭执行有关的事项,维护机关秩序,负责本院车辆的保障工作。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为本院审判工作提供各项服务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