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通全业务积分兑换活动

时间:2009-09-17 00:35:16 来源:网络 点击:0

北京联通全业务积分兑换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北京联通的大力支持,我公司自2009年9月16日起启动“全业务积分”兑换,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9年度全业务积分兑换时间:2009年9月16日——12月31日

二、全业务积分查询方式:

1.短信查询(联通移动客户):支持两种方式:1)编辑短信“JFYE”至1065581234进行查询;2)编辑短信“105”至到10010进行查询。积分消费记录:编辑短信“106”到10010查询。

2.短信查询(小灵通客户):编辑短信“JF”到10060,系统经过客户身份认证后,告知该小灵通客户积分值。

3.网站查询:固网客户:登陆公司网上营业厅(www.10010.com)进入“固网客户自助服务站点”查询。移动客户:登陆公司网上营业厅(www.10010.com)输入手机号和查询密码后查询。

4.营业厅前台查询:可通过营业员查询积分值和兑奖情况。

5.手机WAP查询:登陆公司手机营业厅查询。

6.10010 IVR查询:使用本机拨打10010客服热线进行自动查询或咨询。

三、全业务积分兑换流程:

(一)移动(非集团客户)、固网、宽带、小灵通客户

1.机主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经办人需持经办人有效证件及机主有效证件原件前往营业厅办理。如客户积分累计达到60000分(含)以上,必须由机主本人持有效证件原件前往营业厅办理,不可代办。

2.客户需现场检验积分礼品包装及功能质量,积分兑换产品一经兑出,非产品质量原因不可退换。

3.全业务积分兑换目前仅开通营业厅兑换,随着渠道建设的陆续完善,将尽快开通自助兑换渠道,届时另行通知。

(二)移动集团客户:详情咨询集团客户所属客户经理或拨打10010客服热线咨询。

四、全业务积分兑换产品:本期积分产品详见附件。

五、全业务积分兑换服务网点:详见附件。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个人客户之间过户,不影响该号码的积分值。当老客户在办理过户的“业务受理单”上书面同意将积分过户给新客户时,积分可以随号码过户。

(二)主、被动销号的客户,积分清零。即使在销号后以原号码重新复装入网,该号码在离网前的积分仍无效,该客户重新入网时的积分为零,重新计算。

(三)积分合并:暂不支持同一客户名下移动业务和固网业务之间的积分合并。但用户可分别合并移动业务及固网业务同一证件及证件号码下的积分进行兑换。

(四)积分扣减:客户积分扣减原则为先扣减老帐期积分,再扣减新帐期积分。

(五)积分兑换产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兑完即止。客户积分回馈产品内容、积分计算规则等相关事宜如有变化,请以北京联通网站、营业厅等渠道公布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情,请登录北京联通网上营业厅www.10010.com 北京专区查询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10010咨询。

感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我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1全业务积分兑换产品.xls

附件2全业务积分兑换服务网点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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