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公众可查北京政务清单

时间:2016-12-02 15:19:09 来源:网络 点击:0

       导读:11月30日,北京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正式发布,共列出市、区、街镇三级959条目录信息4909项内容标准,要求全部按规范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11月30日,北京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正式发布,共列出市、区、街镇三级959条目录信息4909项内容标准,要求全部按规范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据了解,目前全国范围内尚无省级政府组织制定政务公开清单,北京三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在全国尚属首例。

公开959条目录信息

昨天,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在首都之窗政务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北京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市级、区级和街道乡镇级三级清单。记者看到,清单中每一条目录信息均包含了信息名称、内容标准、公开主体、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要素。

据了解,三级清单共959条目录信息4909项内容标准,其中市级清单559条目录信息2828项内容标准,区级339条目录信息1832项内容标准,街道(乡镇)61条目录信息249项内容标准。各级公开要求和任务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据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清单横向扩展到财政预决算、保障房、重大建设项目、社会保险、企业信用信息等领域,基本实现对中央和本市文件重点领域公开要求的全覆盖、全落实。按照各级行政机关职责,市级清单覆盖47个领域,区级清单覆盖44个领域,街道(乡镇)清单覆盖13个领域。

《通知》要求,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对照清单要求,确保纳入清单管理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在2017年3月31日前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清单将动态更新完善

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和标准,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逐步完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实行清单管理,有效提升政务公开的整体水平。

三级清单细化了各级行政机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具体到每项信息的内容标准,落实责任主体,实现公开工作可量化、可考核。结合新要求新情况,动态更新完善清单,把清单落实和更新情况纳入工作考核,为确保工作落实提供有力抓手。

对纳入清单的目录信息,坚持“清单是底线”,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政府严格对照清单明确的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本市还将完善清单监督机制。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全市清单落实和更新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市级部门、各区政府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清单落实和更新的监督检查,加强工作指导。

■专家

清单将倒逼政府提升服务水平

“发布清单亮出了公开的家底。”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吕艳滨告诉记者,从2008年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一直在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如今,北京市率先摸清了大部分家底并拉出了清单。这有助于促进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他说,发布清单,体现了北京的魄力,这是自我革命的意识。

“这就是树立了一个靶子,管理水平高不高,一下子就能看出来。”吕艳滨说,政务公开越细致,对政府部门的约束就明确。清单公开以后,媒体、专业机构和老百姓,会对应该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

■追问

目前本市政务公开存在什么问题?

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不同层级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区级部门和街道、乡镇等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亟待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缺乏公开依据和标准是重要原因之一。在前期调研中,部分区政府及其部门普遍反映,由于公开工作涉及范围广、信息数量大,各行业各系统公开标准尚不统一,推进步伐不尽一致,考核标准难以量化,基层主动公开随意性较大,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限制了公开实效。

未纳入清单的领域是否公开?

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标准的载体,是对公开工作管理进行制度机制创新的体现,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工作方法。实际上,政务公开清单是将工作中“应该公开”和“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和标准化、规范化。清单是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底线要求,对未纳入清单的领域,仍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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