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9年高考相关规定

时间:2009-07-17 00:33:14 来源:网络 点击:0

12月1日至12月7日,本市2009年高考将进行网上报名,这是本市高考近年来首次在上一年度报名,报名时间比2008年提前了一个月。这是由于2009年本市将举行高招艺术类美术专业统一测试。

12月1日8时至12月7日22时,凡具有本市正式户口身体健康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且身体健康,持有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即可报考。外地转京户口,只要在2008年12月7日前落户者,符合报名条件,即可报名参加本市2009年高考。

考生可登录市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按规定程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确认。12月22日前,各区县高招办将组织完成报名资格确认工作。

2009年高考,本市将加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高校在校生;高中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此外,与以往不同的是,2008年本市明确了对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本市集体户口考生在本市参加高考的报考资格限制,体育类中专校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参加体育类单独招生;艺术类中专校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其余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本市的集体户口考生不得在本市报考。

2009年的报考考试类型仍是统考和高职单考两类,考试科目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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