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

时间:2013-05-01 15:10:52 来源:网络 点击:0

中广网北京5月1日消息(记者李文蕊)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5月1日,伴着和煦的春风,《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施行启动仪式在延庆县野鸭湖湿地公园举行,标志着《条例》正式实施,为保护湿地提供了法律依据,湿地保护工作迈向新台阶。

活动现场,学生代表宣誓,湿地保护志愿者发言,并以快板的形式表达了保护湿地的决心。来自于延庆县三小的学生演唱了小学生歌曲联唱和低碳贝贝表演唱以及《猜猜我是谁》互动小节目。

据了解,《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于2012年12月27日, 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3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为建设美丽北京,服务首都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据了解,目前湿地保护主要围绕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湿地保护恢复工程、科研宣传、湿地资源调查等工作进行。2013年,全市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2.11万公顷;湿地公园面积达到1094公顷。近年来,开展了滨河森林公园建设、北运河综合治理、永定河生态修复、野鸭湖、汉石桥湿地生态恢复等建设工程,恢复湿地3000余公顷,湿地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恢复;取得退化湿地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4项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关键技术成果。未来,计划在怀柔琉璃庙、房山长沟、平谷小龙河、密云穆家峪、房山琉璃河、门头沟雁翅、大兴三海子新建湿地公园10处,在延庆妫河、密云清水河等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小区10处。

据了解,北京湿地保护工作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认真抓好“湿地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促进法规的普及,切实落实湿地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湿地保护职责。二是完善和升级现有的6个湿地自然保护区,有序推进10个湿地自然保护小区建设。三是围绕永定河流域、潮白河流域、北运河流域生态治理等重点工程,以湿地公园建设为突破口,重点推进汉石桥、长沟等10个湿地公园建设,完成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二期建设。四是积极探索建立湿地分级分类管理、湿地生态补水、湿地调查评价、湿地动态监测及湿地管理信息共享等制度,提升湿地保护管理的整体水平。五是编制湿地保护发展规划,制定重要湿地划分、湿地质量评价标准,促进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六是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技术研究,继续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开展群众性湿地保护科普活动,形成“人人爱湿地,人人护湿地”的良好氛围,为保护湿地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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